杨建军 宁夏医科大学 教授 博士
2023年1月17日
重症型患者常伴有食欲下降,进食不足,使原本较弱的抵抗力更加“雪上加霜”,因此,更应重视危重症患者的营养治疗,根据患者总体情况(年龄、BMI、体温、呼吸、心率、血压等)、出入量、肝肾功能以及血浆蛋白和糖脂代谢情况进行营养评估。
营养治疗要求:
1、推荐能量: 起始给予 20~25kcal/kg/d(消瘦或正常体型患者按实际体重,肥胖患者按理想体重)能量校正:年龄270岁,-10%;中重度营养不良,+5%~10%; 自由活动,+30%; 发热>37℃,每升高1℃,+10%;恶性肿瘤,+10%~30%;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衰竭综合征,+20%~40%。
2、推荐蛋白质:1.2~2.0g/kg/d,增加支链氨基酸供给,存在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适当减少蛋白质的摄入,保证优质蛋白质占总蛋白质 50%以上。
3、非蛋白能量与氮的比例为 100~150:1,其中碳水化合物与脂肪供能比为 50~70: 50~30。可进食者给予均衡饮食;饮食不足者,给予口服营养补充(ONS)推荐普通全营养配方特殊医学用途食品 (FSMP)不能经口进食者应评估是否可启动早期肠内营养 (EEN)。
4.营养摄入不足或营养不良的患者(尤其老年患者)
鼓励患者进食并在早期补充营养强化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或肠内营养制剂。
(1)每天提供口服营养补充200~400kcal(200~400毫升)。可随餐或餐间补充,每日 2 次;耐受性差者,可分多次摄入或啜饮。
(2)当饮食+口服营养补充不能满足60%目标能量需求 3~5天时,需考虑采取管饲肠内营养(鼻胃管或鼻肠管)。
(3)对肠内营养不能满足需求或有禁忌时,可予以补充性肠外营养或改为全肠外营养。
5. 吞咽功能障碍或误吸风险较高的患者(尤其老年患者)
建议在经口饮食和/或口服营养补充之前,进行吞咽功能评估,推荐采用饮水试验。根据吞咽功能状况选择经过加工改性、密度均匀的凝胶状或糊状的吞咽障碍食品(如细泥型、细馅型等),也可以服用经添加增稠剂制作而成的适当黏稠度的液体或营养补充剂;建议最好在有人监护的条件下进行食用。存在高度误吸风险或经口饮食不能提供充足营养时,则需要考虑采用其他营养治疗途径,如经鼻胃/空肠管喂养。